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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来源:  [打印][关闭]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金川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2 

    

    

    

    

  金川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入践行州委“一线工作法”,以“四个最严”工作标准,着力提高监管效能,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食品监管体系 

  (一)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各乡()人民政府 

  (二)完善监管机制。保持监管机构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各乡(镇)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地位、主要责任和主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乡(镇)、村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各乡(镇)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监管执法,抓实各项关键工作 

      (一)突出源头治理。做好饮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力度,启动食品安全环境状况调查,逐步控制和减少源头污染。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滥用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兽用抗菌药和饲料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县环林局、农畜水局、环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农产品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衔接机制,有效实现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全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县农畜水局、县发改经信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三小”监管。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三小”的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实现“三小”由难以管理到便于管理的转变。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村自办群体宴席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乡(镇)政府总负责,着力构建基层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点。全面推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专业加工服务者备案制度和健康体检及培训管理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着力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商质技食药局负责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实施自查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等,主动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规定,提升产品质量管控水平,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推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网站)备案管理。县发改经信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其他重要工作。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监管,加强对清真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地沟油”、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管,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农村、边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净化农牧区食品安全环境。加快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提高“明厨亮灶覆盖面,力争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口粮市场粮食安全。鼓励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偏远贫困地区学校食堂建设。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强制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城区学校电子监管,推广学校食堂食材集中定点采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隐患,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加大监测力度。拓展风险监测领域,将地方特色食品纳入监测范围,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制定科学监测计划,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畜水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隐患排查。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旅游环线、建筑工地食堂等就餐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范事故风险。(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对发生在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控制事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不得出现瞒报、谎报、缓报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牦牛肉制品、食用油、茶叶、畜禽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为重点对象,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为重点对象,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篡改保质期等欺诈行为、掺假造假等“潜规则”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私屠滥宰、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销售底价劣质食品行为,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力威慑。县公安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行刑衔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办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公布和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加大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服务水平,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一)积极引导支持。大力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鼓励食品企业采用先进生产管理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县发改经信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落实“放管服”要求,寓监管于服务中,按照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规范发展、做大做强的思路,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的同时,向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认证认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提升质量安全。县发改经信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助推产业升级。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有效利用农业展会、招商引资、乡村旅游、农业电商、对口援建等平台和窗口,壮大“净土阿坝”区域品牌。大力发展时令水果、蔬菜、藏香猪肉等区域特征鲜明的优质农产品。县发改经信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市场自建、政府指导、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原则,在县级以上城市农贸市场全部建立快检室,积极完善市场快检室检测工作流程、结果公示、风险分析和定期培训等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销售者征信体系。扎实推进食品快检车项目投资计划,有效提升全县食品快检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和基层工质食药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基层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有经费。分层次、分类型开展全员综合能力培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准化。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痕迹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提升监管效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畜水局、县工商质技食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试点工作,构建具有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观音桥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动社会公治 

  (一)强化宣传培训。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渠道,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引导企业建立承诺公示制度,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息发布。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及时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行政监管执法信息,带动有关部门、社会公众、舆论媒体、行业协会、企业内部人员等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拓宽举报渠道、鼓励普通民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引导各类行业协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