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兴、李春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金川府人〔2016〕9号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经2016年7月29日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 命:
王 兴同志任金川县司法局副局长、法建办主任(保留正科级)。
免 去:
李春发同志金川县司法局副局长、法建办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29日